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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兴钦”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提高工业发展水平,加快工业化进程的规划和目标,引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出全市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以及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方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工业经济综合性政策和受委托提出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拟订。 (二)负责全市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工业和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制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建立煤炭、电力、石油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电力企业运营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电年度运输和生产的综合协调。 (三)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实施意见;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拟订工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安排钦州市财政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产业结构调整资金;负责管理国家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配合组织申报国家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及国债项目;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和开展国际化经营。 (四)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拟订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政策、措施;负责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机械、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煤炭、轻工、纺织等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协调钦州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工作;负责盐业和散装水泥推广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建立和发展。 (六)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规范企业行为,指导非国有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七)负责制订全市企业职工和经济管理干部的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干部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以及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全市企业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九)承办钦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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