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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统计局是钦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定的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国家、自治区统计局下达的调查计划,组织领导的综合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登记。 (二)准确、及时、全面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和各专业统计任务;制定我市地方统计调查计划,审定部门统计标准。 (三)在钦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搜集、整理、提供国内外有关统计资料进行分析对比,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四)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我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统一管理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统一管理中央拨给我市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组织实施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资格考试工作及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办钦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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