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钦州海关物流监控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本口岸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进行监管,对其装载进出口的货物进行查验、放行、监装监卸,办理经批准的直提直装和区外监管等手续,并按规定收取海关规费;
二、受理、转报本辖区内运输企业承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备案、年审、核发《海关监管簿》及其档案管理手续,并负责日常管理;
三、受理在辖区内设立海关监管仓库及其他海关监管场所的申请,办理注册备案手续,并负责日常管理;
四、监督港务、理货等部门的理货、出入库、生成确认舱单(实际到货、装货舱单),收取纸质舱单和接收(或录入)电子舱单数据,审核、确认及核销纸质舱单,并负责舱单数据库的日常维护;接受船舶入境申报和出境结关申报,办理进出境运输工具验放、船舶吨税征收、吨税执照签发等手续;
五、对进出境船舶在境内停靠、装卸货物及添装、起卸、调拨燃料、物品、备件、免税烟酒等进行实际监管;办理核销回执,理存有关单证;
六、负责码头、保税仓库、免税店等海关监管场所及其存放货物的实际监管监控;
七、接受港务、理货部门的转运、转关运输等相关业务的申报;监管进口货物分拨至海关监管码头、仓库、堆场(站)等监管场所;监管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码头、仓库、堆场(站)或海关指定的监管场所;
八、协助开展货物验估作业;
九、办理本口岸海关监管区内进出口货物、进出监管区码头、仓库、堆场和卡口等海关监管场所的监管、巡查和货物放行等手续;
十、负责本口岸的现场调研,收集、整理和上报与本科业务有关的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实施风险布控;根据上级领导部门或相关部门的风险布控指令和查验环节现场分析实施货物查验;
十一、办理本口岸出境免税店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出仓的申报、监管、验放和出境船舶及船员购买免税品的核销、年审等项工作;
十二、办理在本部门监管业务环节中发现的走私违规案件的前期调研、取证和移交调查部门处理的工作;
十三、起草本部门监管工作的请示、报告、总结和各类信息文稿及填置各种相关业务报表;答询业务范围内的相关事项等工作;
十四、负责与本关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