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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负责上级领导机关和区政府所属机构来文的接收登记、注批转发和组织传阅,保管使用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印鉴,并负责区政府文电收发、印制工作。 2.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人民政府、我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区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对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区委、区人民政府文件和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8.收集、编辑区内外重要政务信息,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决策服务,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内参》、《政务动态》的编纂。 9.办理或指导督促政府其他部门办理市、区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有关的文电。 10.做好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人事政工工作和办公室人事政工工作。 11.办理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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