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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湖录)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扎实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据统计,目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61次,同比下降12.2 %;新立案127件,同比增加0.79%,已结案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人。
严肃查办违纪案件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办案工作制度,制定《钦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回访实施细则》,召开全市案件点评会,总结交流办案经验,着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今年来查办案件涉及处级干部5 人、科级干部23 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件。加强预防工作,完善预防研究工作机制,及时做好案情分析和制度研究工作,根据案件暴露的问题研究改进防治的措施,避免问题重复出现,防止更大案件的发生。对市直单位2006年以来公车购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违纪案件,通报了7起领导干部违规驾车肇事案件。
认真纠正不正之风
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落实县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两免一补”政 策,已查处教育乱收费金额140多万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全市16家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和60个新农合医疗单位参加药品网上限价竞 价集中采购。深入开展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219万元。关注民生,保障失地、失海农(渔)民的生活,出台了《钦州市被征地农民、失海渔民培训 就业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对物价、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问题进行监管,制定《钦州市食品安全十大隐患问题及解决方案》,重点解决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组织18个单位参与《行风热线》节目,接受市民咨询165 人次。
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
我市开展“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市委主要领导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各县区、市直及驻钦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115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5000多人。在利用勤政廉政和好作风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的同时,我市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特别是本市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就案明法。市纪委对7起领导干部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交通肇事案件、浦北县7起村干部违纪案件,以及何毅、梁卫、曾长健严重经济违纪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通报,转发了自治区纪委关于高二刚、张建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了《曾长健、何毅贪污受贿警示录》等警示电教片,在全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举办“百场和谐之声”廉政晚会进农村(社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逐步实现广泛化、特色 化、基地化。
强化监督制约
我市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颁布施行《钦州市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决策重要事项议事规则》。各级纪委负责开展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廉政谈话活动,全面开展党员旁听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活动,617名在职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拟提拔任用和拟评优评先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廉政审查。
抓好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重点开展了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服务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等四个专题的调研,调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加强内部监督,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月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举报电话,聘请监督员,形成干部 教育、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县区纪委和市直单位纪检组的领导和指导。灵山县通过构建“四个机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的经验,得到了自治区纪委的充分 肯定并作为中央纪委定点的基层县市干部队伍建设试点。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