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市环保局局长庞才光
本报记者 张如月
“坚持生态保护,促进环境友好。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节能环保水平,切实保护海域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是《规划》提出的发展原则之一。对此,我市环境保护部门将如何贯彻实施?日前,市环保局局长庞才光就此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庞才光说,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既要强调GDP增长,也要强调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既强调物质财富,也要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实现经济增长新一极,不要成为经济污染的新一极。为实施“以港兴工,三化互动”,推动钦州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保支撑。
庞才光说,学习贯彻实施《规划》,加强环保工作,必须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主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总揽,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要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着力推进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抓紧火电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建设。要抓紧落实水泥、造纸、酒精、淀粉等落后产能年度淘汰计划。要进一步加大减排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要完善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治污项目建设滞后、淘汰关停落后产能未按计划落实、排污超过总量控制指标问题突出的地区及工业园区将实行“区域限批”。要加快建设污染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按国家要求实施并在年底前完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体系建设,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是以改善钦江和南流江水质为重点,狠抓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要突出抓好钦江、小江、武思江、大风江、茅岭江等流域的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和保护,加快规划和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加大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保障饮用水安全。要加强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做好水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搞好近岸海域的污染防治,积极治理陆源污染和各类海上污染。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三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从严控制“两高一资”行业(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行业)增长,新上项目必须配套环保设施,达到环保要求。继续推进重点产业、重点区域规划环评,重点抓好金光、金谷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创造条件。要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环境敏感地区的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要加强核与辐射的环境监管。
四是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有效手段,扎实推进生态钦州建设。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抓紧编制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要按照形成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促进合理开发,引导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要围绕加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态环境建设,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对重大项目建设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打造产业发达、环境优良的现代化沿海生态新区。
五是以加强新农村建设为重要抓手,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容村貌建设为重点,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建设,严控重污染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开展重点污染区域土壤治理修复试点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