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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与预防


    ●地震灾害

    一次强烈地震,会造成种种灾害,一般我们将其分为直接的灾害和次生的灾害。

    (1)直接灾害是指地震发生时直接造成的灾害损失,强烈地震产生的巨大震波,造成房屋、桥梁、水坝等各种建筑物崩塌,人畜伤亡、财产损失、生产中断,这种损失在大城市、大工矿等人口集中、建筑物密集的地区尤为突出,1976年唐山的7.8级地震,极震区的大部分房屋化为废墟,人员伤亡惨重,直接经济损失达100多亿元。大震时,还会引起地面隆起或塌陷,山崩、地裂、滑坡等,造成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2)次生灾害则指大震时造成的河水倾溢、水坝崩塌等引起的水灾,易燃、易爆物、剧毒品等设备受损引起的燃、爆、污染,以及细菌传播,水源污染、瘟疫等,造成的间接损失。1923年日本关东7.9级大地震,仅东京就有136处起火,熊熊烈焰使44万幢房屋化为灰烬,这次地震死亡人数达14.3万人,其中9/10以上是被活活烧死的。强烈地震还可能导致某些机构的瘫痪,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影响国计民生。

    ▲影响地震破坏程度的重要因素

    影响震灾大小的因素,主要来自地震本身和受震体二个方面。

    (1)地震本身。由于形成震害的三要素是地震强度、频谱特性、持续时间,所以地震本身主要指以下几方面:震级、震中距离、震源深度、地震发生时间、地震类型等。

    (2)地震受体因素。主要包含天然环境因素、人工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

    ①天然环境因素: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场地环境等;

    ②人工环境:主要包括居民住宅,工业建筑,各类公共设施,生命线工程以及其他人工建筑物等;

    ③社会环境:主要包括城市,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人们的知识水平、抗灾意识、应变能力、科学管理水平,震区人口密度、经济发展程度等。

    ●我国地震灾害比较严重的原因

    首先,在我国发生的地震又多又强,且绝大多数又是发生在大陆的浅源地震,震源深度大都在于20千米以内。其次,我国许多地区,如台湾、福建、华北北部、四川、云南、甘肃、宁夏等都处于地震的多发地区;约有一半城市位于烈度7度或7度以上地区,其中,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处于7度或7度以上地区的达70%;北京、天津、太原、西安、兰州等均位于8度区内。第三,经济不够发达,广大农村和相当一部分城市建筑质量不高,抗震性能差,抵御地震的能力低。

    ◆地震灾害预防

    地震灾害预防是指震前所做的预防,包括工程性防御措施和非工程性防御措施。

    ■工程性预防

    《防震减灾法》对工程性预防提出了规范化的法律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⒈新建、扩建成、改建建设工程必须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⒉新建、扩建成、改建建设工程必须符合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⒊已建工程未按规定设防的,要进行抗震加固。

    国内外由于忽视工程抗震设防,工程建筑和工程设施不敌地震而造成巨大损失的例子不少。如我国的唐山大地震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唐山地震之所以造成如此巨大的灾难,除了地震震级、强度大(里氏7.8级,极震区烈度为Ⅺ 度),事先没有预报外,城市建设本身不抗震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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