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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预报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的基础环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专门把“地震监测预报” 作为一章,对地震监测系统、监测环境、预报制度和预报程式都做了明确规定。
    ■地震监测
    ●地震微观监测
    由国家专门设置的专业地震台站,应用专门的仪器对地震发生前的征兆进行观测。目前,全国有由几千个专业地震台站组成的国家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台风以及企业台网。观测项目有测震、地形变、地应力、地磁场、地电水化学等。
    ●地震宏观观测
    地震宏观观测是以井(泉)水位、水质、水温和动物生活习性异常为对象的群众业余性地震监测活动。在地震观测科学技术还欠发达的现阶段,针对地震前出现地下水异常,出现地光、地声、天气异常,动物有异常反应等异常现象,组织群众开展地震宏观观测活动,专群结合预测地震,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一大特色。
    结合利用地震宏观前兆异常成功预报地震的例子有:1972年2月4日辽宁省海城7.2级地震、1976年四川省松潘¬—平武7.2级地震。
    ●地震预报分为四种类型:
    ①地震长期预报: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
    ②地震中期预报:对未来一二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预报;
    ③地震短期预报:对三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④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地震预报的发布
    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预报制度。全国性的地震长期、中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长、中、短、临四种类型的地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
    已经发布地震短期地震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报告。(钦州市地震局  李仁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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