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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讯 钦北区过去镇级招待费用支出过大,干部群众反响强烈,为简化接待,节约开支,加强干部廉政建设。2006年初,钦北区要求全区11个乡镇必须建“廉政饭堂”,并将“廉政饭堂”是否正常运转列入年终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为此,该区把办好职工“廉政饭堂”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源头防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为推行“廉政饭堂”,该区专门下发文件,出台了与之相配合的制度:规定“镇级吃饭堂、村级零接待”。乡镇公务接待除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外,一律在乡镇机关食堂就餐;乡镇干部一律在乡镇机关食堂就餐;区直机关干部,包括区领导到乡镇开展公务活动时,需要在镇就餐的,一律在镇食堂用餐;行政村则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搞公款接待。召开村干部会议只准在政府饭堂就餐,不能到营业性饭店就餐。
2006年以来,该区各镇都建起了“廉政食堂”。据统计,2006年以来,该区各镇接待费开支共256万元,其中在政府食堂就餐开支217.3万元,占总开支的82%。节约开支86.9万元。 (符斌 )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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