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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浦北讯 (记者 李慰明 通讯员 陈明宇)浦北县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将干部监督前移,实行“六必谈”制度,使干部得到综合客观的评价和稳定其的思想情绪,通过“六必谈”制度,使考核合格的干部能一如既往地干好工作,不合格的干部也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从而推进了班子建设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该县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将干部监督工作的关口前移,强化干部谈话工作,实行了“六必谈”制度。一是考察期必谈。经组织推荐进入考核范围的考察人选,在考察过程中,组织部门派出的考察组必须与被考察人见面,使考察组通过面对面的接触了解被考察人对事业、对同志的看法,以正面观察干部的人品、气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情况,为考察组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提供依据。二是任职前必谈。经考察任用的干部上岗前,由县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对即将任职的干部进行一次个别谈话。三是试用期满必谈。干部试用期满后,经过组织考察无论是试用合格还是不合格,都由组织部对其进行一次谈话。四是出了“毛病”必谈。对思想上有波动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领导进行谈话,摸准思想脉搏,减轻心理压力,稳定思想情绪。对在工作中出现了“小毛病”,尚不足以调离或免职的干部,由组织部和纪委进行诫勉谈话,给干部“提个醒”,促其尽快改正。五是降、免职必谈。当干部出现错误而被降、免职时,县委主管干部的领导对其进行一次谈话,通报县委处理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教育其正视问题,到新的岗位努力工作,防止“带病”上岗。六是干部交流必谈。对进行交流的领导干部,县委领导都要进行一次谈话。对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干部提出一定的希望,鼓励干部到新岗位后一如既往地把工作做好;对交流到一般岗位的干部,县委领导指明交流的原因,鼓励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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