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产量高出全国标准
灵山讯 7月25日, 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专家组对灵山县实施《全国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点》项目进行验收,结果高出农业部的标准通过了验收。
为保持粮油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部将2008年定为“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灵山县荣获《全国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点》项目,项目示范面积10000亩。在示范点建设中,该县认真按照农业部、自治区农业厅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点建设作为粮食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在檀圩镇龙窟塘、四联、沙井、塘坡、东岸、村心共6个村委建立了水稻12500亩高产创建示范点,其中,核心样板区面积2000亩。示范点早稻主要种植“中浙优1号、培杂、特优、两优培九”等品种系列。在技术措施方面,广泛应用水稻免耕抛秧、测土配方施肥、机械化生产、水气平衡栽培、纺织布隔层育秧、综合防治病虫害等技术,并进行了杂交稻品比试验。
自治区验收专家组实行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相结合,在灵山县完成理论测产的基础上,选择万亩示范点有代表性的区域、有代表性的地块和有代表性样点进行取样和田间实收面积进行测量,验收结果为:平均亩产487.6公斤,高出农业部亩产450公斤的产量目标,其中龙窟塘村千亩核心示范区平均亩产达564.5公斤。(杨本忠)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