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二、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