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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913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13(星期六)为公休日,914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14(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15(星期一)。

二、国庆节:929105放假,共7天。其中,101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27(星期六)、928(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29(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4(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OO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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