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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09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计划

 

2008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政策,工作中注重把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与市民的就业、生活、交通问题有效合起来,把条件优越、交通便捷的地段作为住房建设的首选地,加大了对房地产业的管理力度,在设计审核阶段严把技术关,使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用地规模和建设面积得到有效保障。2009年,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市住房保障制度,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实现“住有所居”的城市住房保障目标。根据《钦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钦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以及市政府钦政发[20087号《关于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市已编制好了钦州市2009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具体计划如下:

一、政策性住房建设的标准要求

结合国家新的住房政策,2009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健全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继续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的力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正确引导,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有步骤、有计划地彻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同时不断提高城市的居住环境,不断完善居住小区的设施功能和生活环境,营造健康宜人的生活社区和绿色人居环境。

1、廉租住房建设

廉租住房主要提供给那些处在生活最低保障线下的困难家庭租住。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根据建设部最新颁布的《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廉租房建设重点是要保证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要按年度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在大力兴建廉租房的同时,要建立严格的申请准入制度,保证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2、经济适用房建设

经济适用房是主要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而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急需政府给予关注和引导,使得住房建设真正为低收入阶层所享用。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新建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同时,经济适用房的布局应充分考虑中低收入阶层的就业、交通和生活,新建城区各组团内应该根据人口状况适当预留相当比例的土地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旧城区内可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保留一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

二、2009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计划

㈠、2008年钦州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2008年度我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面积分别为经济适用房规划建设14万平方米,计划竣工面积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4万平方米,计划竣工面积2.5万平方米。

㈡、2009年钦州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任务

根据国家建设部政策性住房建设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住房建设指导意见及建设任务,结合我市基础调查资料以及对2008年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2009年度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并编制了详细的用地规划。

钦州市2009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任务

建设类别

建设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

计划施工面积

(万平方米)

计划竣工面积

(万平方米)

廉租住房

1.5

3

3

经济适用房

6

12

10

注:表中的建设用地面积为净用地面积,规划建设密度为30%,按6层控制

㈢、2009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规划

我市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将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积极做好建设用地的选址工作,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与就业、交通、生活问题有效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全面构建和谐社会。2009年,我市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用地主要布置于扬帆大道和新华路附近地块:

1、廉租住房:经与国土部门协商,2009年的廉租住房选址方案位于一中新校区南面、新华路西面,用地净面积4.73万平方米,可建设住房面积约为8.52万平方米(建设密度30%,按6层建设),用地大部分为坡地,地上没有拆迁。

2、经济适用房(具体位置见附图):根据2008年我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2009年的经济适用房用地选址方案可继续在2008年的经济适用房用地内。该地块位于我市扬帆大道东侧,用地净面积为25.10万平方米,可建设住房面积约为45.18万平方米(建设密度30%,按6层建设),足以满足我市20082009年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要求。

 

 

                                   钦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

                                     00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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