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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高级法院与钦州中院召开审判业务座谈会,探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案件质量的新路子

    7月25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黄列格副院长带领刑一、刑二、刑三庭的领导,到钦州市中级法院与该院院领导、审委委员和全体刑事法官进行座谈,共同探讨正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刑事案件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路子。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炳扬、副院长杨小林、赵锌参加座谈。

    座谈会采取业务指导、案例分析、法律和司法解释解读等形式进行。自治区高级法院黄列格副院长亲自为钦州市中级法院的刑事法官作业务培训,围绕如何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开展刑事审判工作问题作专题辅导。两院法官还就如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行热烈的讨论,并对典型疑难个案进行案例研讨,双方在正确适用法律进行量刑等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为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奠定基础。

    自治区高级法院黄列格副院长在座谈会上指出,人民法院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人民法院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科学辩证、审时度势把握宽严相济的深刻内涵和法律意义。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要“严”,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对于罪行较轻或者有从轻、减轻情节的则要“宽”,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

    黄列格副院长强调,刑事审判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每一位刑事法官都要强化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的责任意识,坚决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岑松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