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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中院贯彻执行《全区法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努力开拓法院工作新局

    6月6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院务会议,集中学习贯彻自治区高级法院日前下发的《全区各中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考评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政务管理,努力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

    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梁炳扬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小林、梁月奎,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杨小利,党组成员、行装科科长余明书等在家领导,以及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梁炳扬院长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全区各中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及《评分细则》后强调指出,自治区高级法院最近下发的全区法院综合目标考评办法是进一步强化全区法院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为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推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全面协调发展,促进法院工作上新台阶起到重要作用。《考评办法》和《评分细则》明确了考评的对象和内容,主要考评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政务管理、队伍建设等三项指标,考评范围以两级法院的工作为主,各项指标实行量化评分。年度表彰以考评分为依据,实行以分定等,以等定奖。

    梁炳扬院长对全市两级法院贯彻执行考评办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考评办法,熟悉考评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自治区高级法院新制定的考评办法和评分细则确定考核的三项指标总分为400分,其中审判执行工作235分,司法政务管理为90分,队伍建设为75分。全市两级法院要以此为契机,突出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杜绝超审限案件,维护司法公正;二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规范管理。市中院政治部要根据考评办法的要求,联系实际,尽快完善对市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的考评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法院管理;三要对照检查,狠抓落实。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入研究贯彻执行好考评办法的措施,制定好贯彻方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努力争取在工作和考评中取得优良成绩;四要注意积累资料,收集好加分的依据,做好迎接自治区高级法院考评验收的准备工作。(岑松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