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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长城门诊部、钦州市协和医院被停业整顿一个月
本报讯 (记者 张如月 通讯员 李关秀)4月30日,市卫生局依法发出 [2008]第6、第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予以钦州长城门诊部、钦州市协和医院即日起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两家医院立即改正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而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钦州长城门诊部、钦州市协和医院为钦州市的民营医疗机构,两家医院由于频繁登刊的虚假医疗广告,引来不少市民的反感。根据群众投诉,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工商局多次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今年以来,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针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对二家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钦州长城门诊部、钦州市协和医院两家医院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而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市卫生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予以两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的违法行为。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自治区卫生厅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钦北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处罚决定。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