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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杏材
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如何更好地转变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的意识问题应侧重增强三个意识:
第一,敢于正视矛盾的意识。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一是纪检监察机关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什么?是当前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对反腐败的决心、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愿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二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什么?我认为有四个方面的突出表现:教育有影响但效果有待提高;制度措施严格但有待落实;监督要求具体但有待增强约束;查办案件社会震动大但有待真正触动心灵。
第二,成本核算意识。抓工作应追求投入与产出的相称。纪检监察机关人力、物力和每一名干部的精力,总是相对固定在一定范围的,如何投向,取决于持一个什么样的工作理念和观念问题,取决于对自身工作目标的把握和所明确的思路问题,并最终决定了我们能否达到产出的最大化,能否取得真正的有意义的工作成效。在工作过程中,不能不计成本,要清醒地进行工作成本核算和工作成效测算,理清思路,主次分明,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做到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既注重形式的创新,又重视工作实效,既实现工作有力度,又实现工作最低成本运作。
第三,主动工作的意识。一是业务室的工作或个人工作,要变被动为主动,既要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也要主动思考,主动提出问题,主动采取措施,主动抓好落实。二是工作过程要变被动为主动。由被动查处已暴露问题或群众举报案件线索、不正之风,转变到善于主动发现问题、善于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善于从小问题中解剖分析找出大问题、从零碎的表象中归纳分析出本质的规律性的问题、从局部中分析出全局性的问题。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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