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概况  |  投资环境  |  优惠政策  |  企业服务  |  重大建设项目  |  招商项目  |  经济动态  |  发展规划  |  工业园区

申请办理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变更

事项名称

申请办理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变更

办事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

许可依据

 

办理条件

 

办理程序

办理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
(2)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图,图上应标注原矿区范围界线及变更后的矿区范围界线(原件4份);
(3)变更采矿登记申请报告,内容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变列的原因和依据,变更后生产安排和资源利用方案等(原件4份);
(4)开采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原件1份,复印份3份);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份3份);
(6)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7)扩大矿区范围的,应提交扩大部分储量资料,并经审查、备案;拟变更扩大范围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按申请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采矿权处理(原件1份,复印份3份);
(8)经水利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原件1份,复印份3份);
(9)采矿权出让合同(原件1份,复印份3份);
(10)《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的电子报盘。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77-2843667、0777-2820033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页面错误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主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钦州市经济信息中心
电话:0777—3688712  Email:qzzfwz@126.com  通用网址:中国钦州 钦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桂ICP备:0601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