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概况  |  投资环境  |  优惠政策  |  企业服务  |  重大建设项目  |  招商项目  |  经济动态  |  发展规划  |  工业园区

广西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申报办法

项目名称 广西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申报办法
许可对象 1、申报的科技成果必须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2、为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而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
3、在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的具有独立应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阶段性成果。
4、引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取得的科技成果。
5、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
设定依据
许可条件
许可费用 根据区科技厅当年的文件精神,代收取项目评审费
许可时限
申请人提交材料 1、科技成果报告表
2、技术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
3、研究试验报告、技术论文等有关技术资料(其中不对外公开的材料须注明)
4、申报材料及文件应严格按说明填写,完整、准确、手续完备,文责自负。
以上材料一式3份,打印装订成册。
审批程序 1、建设厅直属单位的科技成果,直接报送厅科技处申报,各地市建设系统的科技成果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向地市科技局或建设厅申报。
2、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主持单位负责组织联合申报主持单位的主管部门。
3、科技成果实行成熟一项申报一项,不搞突击申报。
表格下载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页面错误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主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钦州市经济信息中心
电话:0777—3688712  Email:qzzfwz@126.com  通用网址:中国钦州 钦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桂ICP备:0601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