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概况  |  投资环境  |  优惠政策  |  企业服务  |  重大建设项目  |  招商项目  |  经济动态  |  发展规划  |  工业园区

属自治区权限的外商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项目名称 属自治区权限的外商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许可对象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24号)、《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13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桂政发[200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6])316号。
许可数量
许可费用 不收费
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文件,并附以下材料:
  (1)市级发展改革委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2份;
  (2)包括采购进口设备清单的项目申请报告1份;
  (3)加盖市级发展改革委和项目单位骑缝印章的项目采购进口设备清单1式5份;
  (4)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2份;
  (5)其它需要说明和提供的材料。
审批程序   (1)受理:办公室负责接收,批分外资处承办。
  (2)审查:外资处负责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决定:委领导决定,重大问题由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4)告知与公示:项目审批后,公开审批结果;没有审批的,不另行通知;由外资处告知,办公室公示。
表格下载                          
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邮编号码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在线受理
办理单位网址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页面错误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主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钦州市经济信息中心
电话:0777—3688712  Email:qzzfwz@126.com  通用网址:中国钦州 钦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桂ICP备:0601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