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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批

事项名称

类别

办理程序

申报资料

承诺时限

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备注

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1、申请单位持必备材料向广局事业科申请
2、广电局在接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作出许可决定

迁建申请报告,电视设施所处的地理位置图工程设计平面图。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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