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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用地审批

事项名称

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用地审批

办事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

许可依据

 

办理条件

 

办理程序

办理材料

1、转让双方共同填写《建设用地审批表》(原件2份,填表)
2、房改办批准出售房改文件(原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4、转让双方的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1份,核原件)。
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77-2843667、0777-28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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