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在全市范围内行使执法管理职能;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种子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和种子选育、引进、区试、审定、推广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作物种子的质量检测、价格、储备、品种和市场管理;签发和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代销登记备案等;负责种子质量纠纷仲裁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种子技术和管理、经营人员的培训。
办公电话:0777-282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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