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行使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行使全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行使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村"两会一部"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农村经济统计,指导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
办公电话:0777-282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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