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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七家养殖场获准养殖野生动物

    本报讯 (记者 杨春莲 通讯员 杨永期) 最近,自治区野生动物管理处专家委员会派出专家实地核查,全市获准继续养殖野生动物的有7家;继续进行整改的有5家;被取缔的有16家。

    2006年钦州市保留野生动物养殖场29家,大多数养殖场是养殖眼镜蛇的。这些养殖场相当一部分是单家独户,利用一两个房间箱养,人蛇共居,养殖场地分散,养殖操作不规范,数量少,没有达到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全市有16家不规范的养殖场被取缔;灵山、浦北、钦北共有5家养殖场要进行整改。

    条件较好,规模大,能按上级规定进行养殖的养殖场,经自治区林业局批准继续养殖的有7家,其中钦州市龙发海蛤蚧养殖场,是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养殖蛤蚧试点,继续养殖蛤蚧;灵山县山鸡养殖场继续养殖七彩山鸡;灵山县沙坪永信养殖场、灵山县沙坪永忠养殖场、灵山县陆屋江滨养殖场、灵山武利进记养殖场、灵山武利赤岭养殖场等作为科研养殖继续驯养繁殖眼镜蛇、滑鼠蛇种。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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