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清代,东兴属于钦州地界,这块刻有“大清国钦州界”的一号界碑,记载了东兴作为一个特殊地理坐标和边界城镇的历史。1885年,清政府和法国在天津签定的《中法越南条约》规定,中越两国边界从北伦河起,自东向西,以河心为界线,立石碑为标致,其中东兴境内共有七块。全段共立1至33号界碑。其中以河为界的,双方各于已方河岸相对立石碑,以山为界的则双方共立一块界碑。刻有“大清国钦州界”的一号界碑就位于东兴的北伦河畔。

清朝时期立的“大清国钦州界”界碑,上面写的
是“光绪拾陆年贰月立”,“大清国钦州界”,“知州事李受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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