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秋槐(约1553年一约1620年)钦州中屯乡杨梅园(今钦州镇西北郊)人。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拔贡,任梧州教谕升教授。在任职期间,根据学生不同情况进行教导,凡聪明勤学者免交学费。以此鼓励。
黄秋槐十分关心家乡的教育事业。告老归家后,于明朝万历四十二年(1619年)农历九月初八日,专请钦州管教育的官员到家中,将祖传租谷8500斗的田产,尽送钦州儒学,作办学永久基业。他这一行动甚得世人赞颂,朝廷也大加褒扬,立为典范。
民国年间,钦州中学堂校长章正枢,请地方当局批准,将这批田产拨交广东省立第十二中学(后改为广东省立钦州师范学校,即今钦州市民族师范学校),此田产便成钦师校产。该校的图书、仪器、椅桌、床铺及学生的助学金均由田租支付。
黄秋槐去世后,与其父黄环合葬于钦州细马鞍猫背岭。此后,明、清、民国钦州的学官师生,每年清明及重阳节都到其墓祭拜。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