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讯 继钦州成功获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后,日前,我市大旅游建设又添一喜——经广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依据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八寨沟旅游景区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2004年7月开始开发建设的八寨沟旅游景区位于钦北区贵台镇境内,地处十万大山北麓,总面积约3262公顷。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2005年3月,八寨沟旅游景区开始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突出原生态山水型风景,打造“神水胜境、养生天堂”的旅游品牌,各地游客纷纷慕名而来,景区的开发建设实现了超常规发展。
在创“4A”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在资金和政策方面对八寨沟景区给予了大力扶持。与此同时,钦北区区委区政府积极筹集资金,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加强景区各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使景区各项旅游配套功能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旅游项目不断丰富,景区品位进一步提升。2005年,景区荣获钦州市旅游重点接待单位称号,2006年被评为自治区旅游重点推进项目,今年被市旅游局和市文明办评为钦州市文明风景旅游区。 (黄海霞)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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