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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化虹 通讯员 覃杨光 江河)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钦州口岸进出口货物从7月18日起可享受直通放行优惠政策,此举对加快钦州开放开发,推动钦州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直通放行”政策是国家质检总局为了进一步推动“大通关”建设,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而新出台的一种通关放行模式。具体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包括进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涉及的货物主要包括工业品、农产品、纺织服装类等2600多种产品。
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钦州口岸符合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直通放行,钦州地区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出口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即日起可向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钦州局将在限定时日内完成审核批准,不收取任何费用。新措施实施后,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进口货物检验检疫由过去口岸、内地两道关口变为一道关口;出口货物由内地、口岸二次申报变为内地一次申报,通关效率将会大大提高,企业成本将得到大大降低。
据了解,申请实施直通放行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2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检验检疫诚信管理(分类管理)中的A类企业(一类企业);企业年进出口额在150万美元以上;企业已实施HACCP或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相关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出口企业同时应具备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产品质量稳定,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年批次检验检疫合格率不低于99%,1年内未发生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货、理赔或其他事故。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