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问题解答

港澳同胞来内地持何种证件?

  答:从1978年开始,港澳同胞回内地均持《港澳同胞回乡证》从1999年1月15日起,公安部启用新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此证由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受理申请,广东省公安厅签发。以前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在证件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页面错误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主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钦州市经济信息中心
电话:0777—3688712  Email:qzzfwz@126.com  通用网址:中国钦州 钦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桂ICP备:0601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