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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本市(县)内户口迁移?

  (1)由农村迁往城镇,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 由一般地区往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的地区的,凭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簿、单位或乡镇政府的证明、迁人地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报市(县)公安局审批。
  
  (2)大中城市城区范围内的迁移,理由正当且迁入地有合法固定所的,凭单位证明或房管部门的房产证;租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农村人口之间由于婚嫁原因须办理迁移的,凭结婚证、迁入地村委会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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