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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用电行为属于违约用电?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国家相关电力行政规章规定,违约用电行为包括一下六种:
  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供电类别;
  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3、私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
  4、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
  5、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6、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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