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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怎样获得条码(商品条码的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 )

 

  我国按照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的国际通用规范和1998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号令《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推广应用商品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册。未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核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应参加续展。商品条码的变更同样必须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以下详细介绍商品条码的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手续。

  1 商品条码的注册

  申请注册商品条码的条件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注册行为完全是自愿的。

  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程序
  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
  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时,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这样的资料准备三套,分别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内部存档保留。
  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审批。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见表一)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完成审批程序。

  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件规定,收取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
  表一
       一次性加入费         系统维护费(二年)
 单个企业    1000                 2000
 集团公司    1000                 3200
 进出口公司   1000                 6200
 
  申请人交费方式:
  1.直接交纳现金或支票。
  2.通过银行业务电(或信)汇,或汇票。请按照下面提示汇款:
  开户名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办事处
  银行帐号:0149084052
  3.通过邮局汇款。请按照下面提示汇款:
  通信地址:北京西城区德外裕中西里46号东门
  单位名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财务部收

  申请缩短版商品条码费用
  系统成员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规定,申请缩短版商品条码的企业只交纳一次性加入费400元。交款方式详见申请注册费用中的介绍。

  申请UPC条码条件
  申请人所生产的产品出口到美、加地区,另外,申请人应确信外商要求产品上使用UPC条码,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向编码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UPC程序
  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UPC厂商识别代码手续。
  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时,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和《UPC条码英文申请书》,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这样的资料准备三套,分别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内部存档保留。
  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审批。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简称UCC)提出申请,最后由UCC核发UPC厂商识别代码。

  申请UPC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交款方式详见申请注册费用中的介绍。
  单独申请UPC条码,应按表二、表三交纳费用。
  已经注册了厂商识别代码的系统成员,需申请UPC条码的,按表三、表四所示交纳费用。

  表二
        一次性加入费         系统维护费(二年)
  单个企业    1000                 2000
  集团公司    1000                 3200
  进出口公司   1000                 6200

  表三
         国际邮电费            会费
  单个企业    244        US $350
  集团公司    244        US $350
  进出口公司   244        US $350

  表四
        一次性加入费         系统维护费(二年)
  单个企业    0          1000
  集团公司    0          1600
  进出口公司   0          3100
  注:交款方式详见申请注册费用中的介绍。
  会员费* 按汇(交)款当日的银行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2 商品条码的续展
  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应按时参加续展。
 
  系统成员办理商品条码的续展程序
  系统成员在《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续展)有效期满前的三个月内(包括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去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续展登记表》,并交纳续展费用,经编码分支机构审查合格后,报送编码中心审核。

  系统成员办理商品条码的续展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件的规定,系统成员按表五所示交纳续展费用。

  表五
                   系统维护费
  单个企业           2000
  集团公司           3200
  进出口公司         6200

  企业怎样获得条码

  商品条码的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


  我国按照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的国际通用规范和1998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号令《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推广应用商品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册。未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核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应参加续展。商品条码的变更同样必须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以下详细介绍商品条码的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手续。

  1 商品条码的注册

  申请注册商品条码的条件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注册行为完全是自愿的。

  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程序
  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
  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时,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这样的资料准备三套,分别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内部存档保留。
  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审批。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见表一)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完成审批程序。

  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件规定,收取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

  表一
        一次性加入费       系统维护费(二年)
  单个企业    1000              2000
  集团公司    1000              3200
  进出口公司   1000              6200

  申请人交费方式:
  1.直接交纳现金或支票。
  2.通过银行业务电(或信)汇,或汇票。请按照下面提示汇款:
  开户名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办事处
  银行帐号:0149084052
  3.通过邮局汇款。请按照下面提示汇款:
  通信地址:北京西城区德外裕中西里46号东门
  单位名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财务部收

  申请缩短版商品条码程序
  系统成员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出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缩短码申请登记表》,同时提供商品的外包装或其标签设计样张。编码分支中心将上述资料初审,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编码中心审批。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见申请缩短版商品条码费用)后, 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缩短版商品条码。

  申请缩短版商品条码费用
  系统成员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规定,申请缩短版商品条码的企业只交纳一次性加入费400元。交款方式详见申请注册费用中的介绍。

  申请UPC条码条件
  申请人所生产的产品出口到美、加地区,另外,申请人应确信外商要求产品上使用UPC条码,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向编码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UPC程序
  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UPC厂商识别代码手续。
  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时,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和《UPC条码英文申请书》,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这样的资料准备三套,分别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内部存档保留。
  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审批。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简称UCC)提出申请,最后由UCC核发UPC厂商识别代码。

  申请UPC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交款方式详见申请注册费用中的介绍。
  单独申请UPC条码,应按表二、表三交纳费用。
  已经注册了厂商识别代码的系统成员,需申请UPC条码的,按表三、表四所示交纳费用。

  表二
        一次性加入费     系统维护费(二年)
  单个企业    1000            2000
  集团公司    1000            3200
  进出口公司   1000            6200

  表三
                 国际邮电费       会员费
  单个企业    244           US $350
  集团公司    244           US $350
  进出口公司   244           US $350

  表四
               一次性加入费     系统维护费(二年)
  单个企业    0               1000
  集团公司    0               1600
  进出口公司   0               3100
  注:交款方式详见申请注册费用中的介绍。
  会员费* 按汇(交)款当日的银行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2 商品条码的续展
  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应按时参加续展。

  系统成员办理商品条码的续展程序
  系统成员在《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续展)有效期满前的三个月内(包括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去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续展登记表》,并交纳续展费用,经编码分支机构审查合格后,报送编码中心审核。

  系统成员办理商品条码的续展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件的规定,系统成员按表五所示交纳续展费用。

  表五
               系统维护费(二年)
  单个企业    2000
  集团公司    3200
  进出口公司   6200
  交款方式见申请注册费用中的介绍。

  办理UPC条码续展
  UPC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同样是两年,系统成员应按时参加续展。

  UPC条码续展费用
  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件的规定,单独申请UPC条码,应按表五所示交纳续展费用。
  已经注册了厂商识别代码的系统成员,需申请UPC条码的,按表三所示交纳费用。

  3 商品条码的变更
  系统成员办理变更手续必须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批准。

  办理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变更的程序
  系统成员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提出办理变更手续,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及有关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准备三套,分别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内部存档保留。
  系统成员的变更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变更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审批。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变更资料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系统成员核准变更,完成审批程序。
  变更证应与《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续展)一同使用,单独使用无效。

  4 商品条码的注销
  系统成员由于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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