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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招聘登记须知

 

  市内用工单位招聘须知
  1.一般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招聘简章:
  2.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招聘简章;
  3.社会团体:提供相关许可证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招聘简章;
  4.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招聘简章;
  5.无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的相关证明、总公司营业执照或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南宁分公司相关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招聘简章。

  区外用工单位招聘须知: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委托招聘书》,说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经办人身份证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4.用工单位招聘简章
  5.要求求职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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