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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2007年钦州市招考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经研究确定,2007年钦州市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1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录用人民警察非公安院校考生进入面试分数线为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上加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总成绩不低于135分。

钦州市人事局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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