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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八家财保公司集中办理摩托车交强险

    本报讯 (记者 杨春莲)八家财产保险公司集中在一个营业厅为摩托车主办理交强险,摩托车主交强险只要到办理处就能得到热情的服务。这是日前记者在新挂牌的钦州市摩托车交强险办理处看到的新景象。

    自实施机动车交强险以来,虽然我市的交强险保险业务发展良好,但也存在各财产保险公司变相降费或支付高额手续费等不严格执行交强险条款费率,以及经营费用水平偏高等问题。为了保证钦州交强险行业的良好发展,在北部湾保险行业协会的主持下,我市的八家财产保险公司签定了《钦州市城区摩托车交强险自律协议》,约定各公司在市摩托车交强险办理处集中承保城区内的摩托车交强险业务。

    据北部湾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摩托车交强险办理处是广西保险界的一件新生事物。今后钦州摩托车的交强险保费全部统一,各保险公司如没有执行统一的保费收费标准或支付高额手续费的,每接一辆摩托车将被处罚1000元;出具的保单没有及时录入公司的业务系统,保费没有及时入账的,处违约金1000元/辆;拒绝下乡便民服务的,每拒绝一次从下次分配额中予以扣100份的处罚。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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