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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谢你一路同行

本报记者 吴 芳

    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营运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2008年12月31日止,全部取消钦州市区的三轮车营运资格。

    为什么要取消市区客运三轮车?取消客运三轮车对钦州城市发展有什么积极意义?取消客运三轮车后,原客运三轮车经营人员如何安置?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三轮车:城市交通安全不能承受之重

    客运三轮车是一个地方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钦州经济发展缓慢,城市交通相对滞后,三轮车不但成为市民出行的一种交通工具,也解决了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尤其是部分下岗人员及残疾人的生计问题,为我们这座城市和城市的交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三轮车同时也给我们这座城市和城市的交通带来了很多的麻烦甚至危害。根据市交警支队提供的数字,2005年以来,我市涉及三轮车的交通事故225起,其中死亡事故5起,伤人事故27起,简易程序处理192起,造成5人死亡,3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折款50625元;全市三轮车违法行为452人次。无营运证照、违章驾驶、超载、乱停、乱驶、乱摆等三轮车之“乱”,与许多的出租车、客货车、两轮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之“乱”一起,正成为钦州交通秩序安全的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同时,客运三轮车噪音大、能耗高、污染大、性能差、安全性低,大大浪费了城市的空间资源,其乱窜乱驶招客、乱停乱摆等难以根除的问题,有碍市容观瞻,有损城市形象,与现代城市的发展极不协调,与钦州作为泛北部湾经济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目标极不协调。

三轮车:城市发展环境的“瓶颈”

    整顿三轮车,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营造我市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去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治理脏、乱、差现象,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钦州经济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我市上下正在全力以赴创建“中国优旅游旅游城市”。深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和“创优”工作,呼唤形成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秩序,呼唤城市品位的提升。取消市区客运三轮车,消除脏、乱、差现象,有利于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改善环境,提高我市城市形象和竞争力;有利于加快形成泛北部湾区域性中心城市。

    纵观全区各市对于三轮车的管理,取消机动营运三轮车已是普遍现象,大势所趋。到目前,全区14个城市有9个已全部取消机动营运三轮车,其余5个有1个已由政府8个部门联合下文于2008年6月前全部取消,有3个市也正在治理中。已取消营运机动三轮城市包括南宁、柳州、梧州、贵港、北海、玉林、百色、河池等市,由政府8个部门联合下文定于2008年6月前取消的是贺州市,来宾、崇左、防城港市正在清理整治。先进城市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建立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秩序,优化城市发展环境,长痛不如短痛,该下手时须下手。

三轮车:感谢你曾一路同行

    取缔三轮车后,原三轮车运营主如何妥善安置?市政府《关于加强钦州市区营运机动车管理的规定》对此明确:2008年12月31日前自愿退出三轮车客运的经营者,交回三轮车营运证照、篷布标识和三轮车辆的,可获得适当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车辆购车价乘以使用年限每年折旧15%折算,经济补偿金通过市场运作,由经批准有经营资格的公交公司、出租汽车公司出资收购或由政府按折旧价出资收购三轮车客运经营权解决)。属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并持有再就业优待证的“4050”人员,可优先在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属残疾人的可依据国家法规政策按比例安置就业;无法安排就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轮车使命终结后,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问题如何解决?《规定》明确,市政府将优先发展公交车,合理设置营运线路和增加公交车营运密度,提高公交车运力。

    三轮车,感谢您曾与我们一路同行!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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