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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须提交的材料

项目名称 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须提交的材料
许可对象 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
设定依据
许可条件
许可费用 证件工本费100元.一次签注20元。二次签注40元。
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再次签注10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相片一张。
  2、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须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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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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