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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发放

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发放
办理单位 市卫生局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办理条件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含乡镇卫生院)从事助产技术的在职人员(妇产科医师、助产士、护士),符合以下五个条件可以报名:1、取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卫生学校以上学历;
2、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具有1年以上从事具体事助产技术临床经验者;
3、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发生;
4、医德医风良好。

需提交的材料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事流程

报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发证。

办理时限 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
办事地点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号
联系方式 2861200
监督、投诉电话  
电子邮件 1632861200@163.com
备   注  
办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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