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众频道 >>公众服务 >>医疗

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新增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的申报

项目名称 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新增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的申报
许可对象
设定依据
许可条件
许可费用
许可时限
申请人提交材料 1、新增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申请一式3份。
2、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一式3份。
审批程序 10日内报厅领导批准后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表格下载                              
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邮编号码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在线受理
办理单位网址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页面错误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主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钦州市经济信息中心
电话:0777—3688712  Email:qzzfwz@126.com  通用网址:中国钦州 钦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桂ICP备:0601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