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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项目名称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许可对象 广西境内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
设定依据 卫生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办法》。
许可数量 广西年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数。
许可费用 不收费。
许可时限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提交材料 (1)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审批表;(2)可行性分析报告。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告知→复审、决定→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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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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