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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范围内跨市、自治区区直单位到市、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项目名称 全区范围内跨市、自治区区直单位到市、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许可对象 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外法人单位和个人。
设定依据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
许可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能力和条件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的法人单位。
许可数量 1
许可费用 不收费
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函、统计调查方案、调查项目和内容、指标解释、统计范围时间规定等。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并填写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档案行政许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因申请材料不齐的,填写档案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告知申请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审查、决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送达(按照规定及时将批准、暂缓批准或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送达许可相对人)→归档(档案行政许可受理人员对行政审批全过程形成的审批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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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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