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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检验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项目名称 委托检验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许可对象
设定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办理。
许可条件
许可数量
许可费用
许可时限 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人提交材料 1、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应当在表格上加盖公章。
2、行驶证。
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审批程序 1、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材料。
办理时限:5分钟以内/辆
2、录入机动车信息,出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在行驶证副页加盖委托检验业务专用章。
办理时限:8分钟以内/辆
3、收到《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回执后,录入机动车信息。
办理时限:5分钟以内/辆
4、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办理时限:5分钟以内/辆
表格下载                                
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邮编号码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在线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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