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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受委托检验地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项目名称 机动车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受委托检验地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许可对象
设定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办理。
许可条件
许可数量
许可费用
许可时限 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人提交材料 机动车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材料:
  1、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应当在表格上加盖公章。
  2、行驶证。
  3、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仅办理委托检验时提交)
审批程序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受委托检验地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材料。
  办理时限:5分钟以内/辆
  2、录入机动车信息,签注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行驶证副页。属于受委托检验地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签注《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回执。
  办理时限:5分钟以内/辆
  3、复核、整理、装订资料。属于受委托检验地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回执寄回委托地车辆管理所。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表格下载 表格下载                检验委托书(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邮编号码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在线受理
办理单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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