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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须知

 

类别

收 件 内 容

房地产抵  押登 

私有房产1.属共有房屋还须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收原件,并在申请时前来验证签章)2.《房屋他项申请书》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收原件及复印件)4.抵押、借款合同(收原件)5.身份证复印件

国有企业房产1.《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房屋抵押申请书》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收原件及复印件)4.抵押、借款合同(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法人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集体企业房产1.《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房屋抵押申请表》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收原件及复印件)4.抵押、借款合同(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法人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股份制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三资企业1.《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抵押申请书》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收原件及复印件)4.抵押、借款合同(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法人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预购商品房1.已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备案证明(合同收原件,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房屋抵押申请书》3.抵押、借款合同(收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房改集资建房1、《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一次办理时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验原件、收复印件)3、《计委立项批文》(验原件、收复印件)4、房屋认购合同(收原件)5、房屋座落证明(已有固定门牌的如实填报,如座落不明确的应由管辖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房屋编号应由房改部门或银行与建设单位出具证明认可,不得随意变更。以上资料收原件)6.《房屋抵押申请书》7. 抵押、借款合同(收原件)8.身份证复印件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提供如下资料:

1、《房屋抵押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建筑平面图、总平面图(标注抵押双方认可的抵押范围,收复印件)

4、抵押、借款合同(收原件)

5、没有明确门牌的,由公安部门出具门牌证明(收原件)

6、如抵押范围面积不详的,需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提供的并经我中心备案的测绘结果

注:非商品房的房屋还须提交工程项目立项批文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或《开工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换证

1、产权证复印件

2、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证明(抵押权人联)(收原件)

3、抵押权人出具换证申请书

他项权证变更

1、《他项权利变更登记申请书》

2、提交主体名称或坐落地的变更批文(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明》(收原件)

抵押注销

1、《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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