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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程序

项目名称 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程序
许可对象
设定依据
许可条件
许可费用
许可时限
申请人提交材料
审批程序   (一)资格审查。报名前,报考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也可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现场报名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可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或广西教育厅网站http://www.gxedu.gov.cn或http://202.103.252.92下载)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对报考者的获学士学位证书的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并签名。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报考者,还须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签署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报名使用。
  (二)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广西教育厅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三)现场报名。程序如下: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其中一份《资格审查表》到指定报名点(南宁市广西大学研究生处、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处、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进行现场报名。有关报名点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为其办理报名手续,当场拍照。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等有关条例。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认可。
  3.《资格审查表》、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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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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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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