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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研、观测、调查活动

项目名称 进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研、观测、调查活动
许可对象 科学研究和调查活动及其它特殊需要的单位和个人。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许可条件 从事科学研究和调查活动及其它特殊需要的单位和个人。
许可数量 限量
许可费用 不收费
许可时限 10个工作日核发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及其相关附件。
审批程序 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及其相关附件,送当地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签署意见,报广西区水产畜牧局(渔政处)审核批准。经办电话:0771-2808825;初审电话:0771-2824855;审批电话:0771-280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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