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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初、中、高级工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鉴定)

项目名称 印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初、中、高级工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鉴定)
许可对象 申请鉴定印刷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或评审印刷技师、高级技师人员
设定依据 关于出版印刷行业贯彻执行《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新闻出版署〔87〕新出人字第613号);
关于印刷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新闻出版署、劳动部新出联〔1994〕7号)第3条。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许可费用 ①技师评审费每人次100元,高级技师评审费每人次150元。培训费按理论培训每人每课时4元、操作培训每人每课时10元收取,教材资料费和鉴定培训消耗的原材料按实际计收。办证费按劳动厅规定代收代缴。②鉴定费每人次初级30元中级50元高级70元。培训费按理论培训每人每课时高级4元中级3元初级2元、操作培训每人每课时高级10元中级8元初级6元收取,教材资料费和鉴定培训消耗的原材料按实际计收。办证费按劳动厅规定代收代缴。
许可时限
申请人提交材料  ①评审呈报表、个人申请书、各种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工作业绩和培训授艺材料、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考核成绩表等,高级技师一式5份分装5袋,技师一式3份分装3袋。
  ②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或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审批程序  包括受理、审批(初审、复审):
  ①1、个人向本人所在单位申请;
   2、单位对申报者进行审核、推荐;
   3、广西新闻出版局职业技能鉴定所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试;
   4、考试合格人员按年度评审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5、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公示后报送推荐材料到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6、广西新闻出版局职业技能鉴定所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者送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束后按规定报自治区劳动厅审批。
  ②1、个人向本人所在单位申请;
   2、单位对申报者进行审核、推荐;
   3、广西新闻出版局职业技能鉴定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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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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