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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员适任证书》签发

项目名称 《引航员适任证书》签发
许可对象 引航员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许可数量 无限制
许可费用 证书工本费10元/本
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引航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3、有效身份证件的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十二个月内的《海员体格检查表》或《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6、《船员服务簿》或引航资历证明;
7、有效的《引航员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如需);
8、《船员适任证书》(必要时);
9、航海类教育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10、相应的海船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必要时);
11、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理论考试合格证、实习报告、遗失或毁损报告、船员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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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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