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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服务簿签发

项目名称 船员服务簿签发
许可对象 船员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许可条件 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3、已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许可费用 证书工本费10元/本
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申请表》;
3、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影印件;
6、其它有关材料(培训证明、学历证明、遗失公告等);
7、申请《船员服务簿》损坏补发者应交回被损证书。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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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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